全球契约
全球契约是一种在人权、劳工、环境和反腐败等领域允许企业依据10项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原则对其业务及策略进行相应调整的框架。2004年,塔拉勒·阿布·格扎拉集团(TAG集团)接受了全球契约。通过来自100多个国家的成千上万公民的参与,该契约代表了全球最为广泛的企业公民意识。全球契约首先关注了公司社会合法性的展示和实现,这些公司拥有共同的理念,认为商业行为应该建立在一种普遍原则之上,以期为实现一个更为稳定、公平以及构建蓬勃发展社区的包容性全球市场做出相应的贡献。此外,全球契约项目本质上而言是纯粹自愿性质的,旨在实现两个目标:
使这10项原则在世界范围内的商业活动成为主流,激发对更广泛的联合国发展目标的支持,比如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在对以上两个目标的追求过程中,全球契约通过采取一些手段提供了相应的参与和学习机会,即针对政策、学习和局域网络等方面展开对话以及合作计划。
在人权以及劳工标准、环境与打击腐败等领域联合国全球契约要求公司制定并实施相关行为准则。上述10项原则如下:
原则1:企业界应支持并尊重国际公认的人权。
原则2:保证不与践踏人权者同流合污。
原则3:企业界应支持结社自由及切实承认集体谈判权。
原则4: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和强制劳动。
原则5:切实废除童工。
原则6:消除就业和职业方面的歧视。
原则7:企业界应支持采用预防性方法应付环境挑战。
原则8:采取主动行动促进在环境方面更负责任的做法。
原则9:鼓励开发和推广环境友好型技术。
原则10:企业界应努力反对一切形式的腐败,包括敲诈和贿赂。
TAG集团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参与了在埃及、叙利亚、约旦和其他阿拉伯国家的网络启用项目。塔拉勒·阿布·格扎拉博士已经被选为联合国副秘书长、全球契约的委员长的潘基文的副委员长。